人民日报点名财经自媒体为虚拟货币引流乱象,重申相关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
人民日报4月14日发文,指出部分财经类自媒体账号通过发布虚假收益信息为虚拟货币交易引流,援引央行等八部门通知强调此类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并提示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
人民日报于4月14日刊发文章,聚焦财经类自媒体账号的多类乱象,其中涉及虚拟货币的部分指出,部分账号以「百倍币」「炒币月赚百万」等明显夸大收益的表述为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引流。文章援引央行等八部门此前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在中国境内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文章同时指出,为此类非法交易提供引流服务或技术支持的账号及平台,本身亦涉嫌违法违规。此外,文章将上述行为与金融安全及反洗钱工作挂钩,认为其构成潜在威胁。被点名账号的具体身份与数量、以及央行等八部门通知的确切发布时间,均未在文章中披露。目前亦无信息显示该文发布后已触发具体监管行动。
解读
此次人民日报发文的核心指向是自媒体生态中的引流行为,而非直接针对交易所或链上活动。值得关注的是,文章将「为虚拟货币引流」与「为黑灰产引流」并列处理,在定性上进一步强化了中国监管框架下对此类推广行为的违法认定逻辑。对于在中国境内运营或面向中国用户的内容平台及KOL而言,此类官方媒体的公开点名具有一定的合规信号意义,但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将有具体执法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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